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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产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遴选公告
时间:2021-07-19 一、遴选条件
项目名称:福建省妇产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项目编号0814-21301236),遴选单位为福建省妇产医院 。本项目采用遴选方式进行采购 。
二、项目概况和遴选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福建省妇产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根据《闽卫办医政函(2017)7号》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取得环保等合法审批手续(环境保护部门对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塑料制品、废玻璃制品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且营业执照具有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废玻璃输液瓶回收加工经营范围。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2)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遴选文件
(3)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参与遴选。
四、遴选文件的获取
1、遴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7月20 日09:00 至2021年07月28日17:30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遴选文件获取方法:现场报名或邮件购买
遴选文件每份售价:¥200.0 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遴选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遴选文件者投标将被拒绝。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递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六、遴选时间及地点
遴选时间:2021年08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合同包
服务名称
服务年限
遴选内容及要求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1
福建省妇产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
1年
详见遴选文件第三章
合同签订后,接到遴选单位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
福建省妇产医院(遴选单位指定地点)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遴选单位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福建省妇产医院
地 址: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568号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13799110001
代理机构: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 系 人:黄颖
电 话:0591-87819582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