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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左海公园威尼斯水城建筑创办“闽都文化类”展示馆经营服务公开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07-20 项目概况
左海公园威尼斯水城建筑创办“闽都文化类”展示馆经营服务公开招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4-21101234
项目名称:左海公园威尼斯水城建筑创办“闽都文化类”展示馆经营服务公开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206.36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服务
名称
招标内容及要求
承租
年限
每平米月租金固定价
承租五年总固定价
投标
保证金
1
左海公园威尼斯水城建筑创办“闽都文化类”展示馆经营服务公开招租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5年
29元/平米/月
206.364万元
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承包经营期为五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社会团体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承租人。(2)承租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承租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③法定代表人、承租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承租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承租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承租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承租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承租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承租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承租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承租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承租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⑤承租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承租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承租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承租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承租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响应人加盖其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⑥承租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租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租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租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⑦承租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⑧承租人应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以上网页打印件或截图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还将对承租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租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将对评标过程中在上述网站上查询到的失信、违法记录信息的打印件进行存档。⑨承租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3)承租人须具有近 5 年在民俗文物文化或福州闽都传统文化等领域和政府部门联合办馆经验三次,需提供相关合作协议、民俗器物案例和新闻媒体报道等证明材料;(4)承租人承诺若中标,展览的展品需具有闽地文化特征和体验互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的相关文物、文化藏品及文化内容。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承租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0日 至 2021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方式:1、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2、通过邮件报名的须转账招标文件售价金额至报名专户(开户名称:廖淑娟,账号:6229 0811 7964 0488 19,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并将汇款底单、相应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编制在一份A4纸中加盖公章后扫描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邮箱:349351936@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地址:西湖公园
联系方式:张女士,0591-83783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林瑾南,0591-879056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瑾南
电 话: 0591-8790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