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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第一总医院新增医用耗材供应服务标前更正公告(第一次)
时间:2025-02-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14-241013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新增医用耗材供应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13.1.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有附件也应提供);③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3.1.2、所投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3.1.3、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更正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1:3.1.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备案信息,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商务卷《标的说明一览表》中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产品规格型号保持一致)。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3.1.2、投标货物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专项说明函,格式自拟。”。
其余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90号
联系方式:施婷;0591-635262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林瑾南、黄玲丽、张凌璇;0591-87905603、15880091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瑾南、黄玲丽、张凌璇
电 话: 0591-87905603、15880091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