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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宣传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5-06-17 广告宣传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告宣传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ZB-202506055
项目名称:广告宣传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5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5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5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广告宣传服务项目
1.00
150000
项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名称为“广告宣传服务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17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
方式:(1)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至招标代理公司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转账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至本公司购买标书账户(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17130100100040362,开户名: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转账时并备注报名项目信息)购买招标文件,且须在转账后把报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手机、邮寄地址、公司座机、电子邮箱及银行回执或转账凭证等编制至一张A4纸内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电子邮箱(2293236456@qq.com)并及时致电0591-87905603与项目经办人员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未报名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80号
联系方式:李秀婷,0591-83511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黄玲丽、林瑾南、张凌璇,0591-87905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玲丽、林瑾南、张凌璇
电 话:0591-87905603